书
焦财审预字[2011]119号
焦作市沙河管理处: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大沙河修武县朱营至常桥段堤防整治工程预算已经审查,现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大沙河修武县朱营至常桥段堤防整治工程位于焦作市修武县城东北约6至9km(直线距离)区域。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Ⅰ标段位于朱营桥以东,治理长度
资金来源为焦财预【2011】57号文件下达的2011年河道堤防整治资金中,大沙河修武县朱营至常桥段堤防整治分配资金30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作市沙河管理处提供的“大沙河修武县朱营至常桥段堤防整治工程预算评审申请”、《焦作市财政局焦作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11年河道堤防整治资金的通知》(焦财预【2011】57号)、《焦作市2011年河道堤防整治项目大沙河修武县朱营至常桥段堤防整治工程实施方案》及其修改版和《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定额及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以及市场询价等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项目原报预算金额为30.03万元,经审查,建议该工程预算控制在30万元以内。
审定的预算金额为该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最高限价和招标控制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施工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批。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