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工业集聚区土地平整项目招标 控制价审查批复
焦财审预字[2011]118号
焦作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工业集聚区土地平整项目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本次评审内容为焦作市工业集聚区土地平整、及监理费率招标控制价。土地平整的主要工作内容为:挖土、运土、平整,本次招标控制价土方按虚方(1 M3虚方折合天然密实体积0.77 M3)考虑,运距分为1KM以内、1-3KM、3-5KM、5-7KM、7-10KM、10-13KM。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土地平整单价结合2010年招标价及市场价进行审查,监理费参照国家纪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结合焦改【2009】2号文进行审查。
三、审查情况:
本工程建设单位报送1KM以内标段9.7元/ M3、1-3KM标段12.8元/M3、3-5KM标段15元/ M3、5-7KM标段17.5元/ M3、7-10KM标段19.9元/ M3、10-13KM标段23.3元/ M3;监理取费费率3.3%。 经审查,该工程招标控制价审定为1KM以内(含1 KM)标段7.5元/ M3、1-3KM(含3 KM)标段9元/ M3、3-5KM(含5 KM)标段10.5元/ M3、5-7KM(含7 KM)标段11.00元/ M3、7-10KM(含10 KM)标段13.4元/ M3、10-13KM(含13 KM)标段16.8元/ M3;监理取费费率1.96%。
本工程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招标控制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按原程序报审。
送:局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