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财审预字[2011]117号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科技馆A区(主楼)安装工程图纸修改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科技馆安装工程图纸修改主要内容为:1、由于一层南大厅实用功能改变(原器材室改为展厅),需增加集中通风空调;2、一至三层大厅未设计防排烟系统,设计院对此系统进行重新设计;3、由于以上2项图纸修改,相应需增加配套的配电、消防等工程。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原设计图纸、设计院现修改后的施工图纸、《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主要设备价格的确定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暂定价、其他材料参照市场价及《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2011年第2期。
三、审查情况:
本工程原报金额为1,505,981.68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金额为1,258,359.72元,审减金额247,621.96元。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按原程序报审。
四、重要事项说明:
1、由于施工图纸的修改,实际施工时会发生拆除、开洞、修补等不可预见费用。此费用待实际施工时以现场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一层大厅增加的空调机房无设计图纸,本次暂不评审。
2011年6月14日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