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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群众艺术馆加固及装修工程施工图预算

 

焦作市群众艺术馆加固及装修改造工程

 

施工图预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1]113

 

焦作市群众艺术馆: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群众艺术馆加固及装修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群众文化馆建于1958年,建筑面积1,426m2,砖混两层,局部三层。2011414日焦作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对该建筑进行安全性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抽检的砌筑砂浆强度、砌体抗压强度、个别混凝土柱、梁强度均低于规范对承重构件的最低要求。考虑到结构的安全性和抗震性,需对该建筑进行加固。加固方案主要为:1、对楼梯间墙体采用钢筋网砂浆面层进行加固;2、墙体增设构造柱、增设钢拉杆及圈梁。由于该楼使用年限久,内墙及天棚面层已脱落、地板破损、水管及线路老化,需重新改造修缮。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施工图纸、建设单位报送的修缮方案及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2011年第2期。

三、审查情况:

本工程原报金额为1,785,797.50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金额为959,272.69元,审减金额826,524.81元。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按原程序报审。

2011613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