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项目工程场地
地震安全性评价进度款评审意见书
焦财审进字[2011]69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项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河南中原地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焦作分公司承担焦作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项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的评价工作,评价所需费用由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
二、审查原则:
本次进度款审查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豫震评[2011]118号、技术服务合同书、焦作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项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原始资料进行。
三、审查情况:
该项目申请进度款10.55万元,经审核,本次按照合同应支付工程款10.55万元。
送: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市教育局职教园区筹建处、
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