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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沉陷区治理工程2011年6月份进度款

 

焦作沉陷区治理工程20116月份

 

工程进度款评审意见书

 

焦财审进字[2011]68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沉陷区治理工程20116月份进度款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沉陷区治理工程包括中央医院门诊楼工程、阳光、玉河、丽园、云台、荣祥、玉泉等六个住宅小区及其配套的医院、学校等工程。其中中央医院门诊楼工程地下一层,地上十六层,总建筑面积为2.52万平方米;六个住宅小区建筑面积67.32万平方米;新建学校、医院、幼儿园等配套工程面积达6.051万平方米。

豫发改设计【20042064号文批复总概算83,670万元,其中新建小区及中央医院项目建安费用投资35,504.16万元。

20116月份工程形象进度为:玉河小区绿化;玉河小区电源线敷设。

二、审查依据:

本次审查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核过的工程价款支付报审表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依据合同执行。

三、审查情况:

本工程6月份进度款原报完成投资245,000.00元,申请工程款196,000.00元。经审核,6月份共完成投资245,000.00元,本次按照合同及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工程进度款196,000.00元(详见附表)。其中:

1、玉河小区绿化工程应支付工程进度款96,000.00元;

2、玉河高层及地下车库消防购置安装工程应支付工程进度款100,000.00元。

201171

: 局经建科  焦作矿区采煤沉陷综合治理办公室

附件: 

 

焦作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及进度工程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审查单位:  (盖章)

20116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内容

施工单位

 

财政审查情况

标段名称

付款方式

总造价

付款比例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本次申请工程款

累计完成投资(不含本次)

累计已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本次应付款

累计应付款占合同比例

备注

 

 

 

 

 

 

 

24.50

19.60

 

 

 

24.50

19.60

 

 

 

玉河绿化

按月进度支付,按当月完成工作量的80%支付工程款,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造价的85%,结算审核后支付到95%,剩余5%为养护履约保证金

84.63

80%

焦作市兆基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12.00

9.60

64.79

51.50

61.10

12.00

9.60

72.20%

 

 

玉河高层及地下车库消防购置安装工程

按月进度支付,按当月完成工作量的80%支付工程款,安装调试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且经审计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的95%,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

143.00

80%

河南永威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

12.50

10.00

0.00

0.00

10.00

12.50

10.00

6.99%

合同外有关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