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扩建工程2011年5月份进度款评审意见
书
焦财审进字[2011]58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扩建工程2011年5月份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扩建工程位于市工业路药监局院内,建设规模为实验室建筑面积900㎡,走廊、卫生间及其他公共面积146.82㎡,三层混合结构,层高3.6m。
焦发改投资【2009】419号文下达投资计划37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20万元,市财政配套256万元。
二、审查原则:
本次审查施工进度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建设单位报送工程款支付申请书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的确定依据合同执行。
三、审查情况:
焦作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扩建工程2011年5月份进度款原报完成投资17.44万元,申请工程款13.95万元。经审核,共完成投资15.70万元,本次按照合同及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进度款9.00万元。
送:焦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