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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创卫道路清扫工程结算

 

焦作市创卫道路清扫工程

 

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结字[2011]58

 

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创卫道路清扫工程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创卫期间古城路(解放路-建设路)、新园路(牧野路-西环路)、民主路慢车道(丰收路-韩公路)、山阳路慢车道(丰收路-世纪大道)四条路段的清扫及零星维修工程2008年正值创卫验收的关键时刻,市领导高度重视创卫工作,要求项目管理公司组织有关单位对07年竣工的该四条道路进行清扫。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量结算书、现场签证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审查,定额套用《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3)及2008年第5期材料价格信息进行审查,不足部分参照市场价。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52,092.00元,经审查,结算金额审定为133,150.10元,审减金额18,941.90元。

                                      

201177

送:局经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