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创卫道路清扫工程
焦财审结字[2011]58号
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创卫道路清扫工程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创卫期间古城路(解放路-建设路)、新园路(牧野路-西环路)、民主路慢车道(丰收路-韩公路)、山阳路慢车道(丰收路-世纪大道)四条路段的清扫及零星维修工程。2008年正值创卫验收的关键时刻,市领导高度重视创卫工作,要求项目管理公司组织有关单位对07年竣工的该四条道路进行清扫。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量结算书、现场签证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审查,定额套用《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3)及2008年第5期材料价格信息进行审查,不足部分参照市场价。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52,092.00元,经审查,结算金额审定为133,150.10元,审减金额18,941.90元。
送:局经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