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广场喷泉池地沟改造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
书
焦财审结字[2011]56号
焦作市园林养护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人民广场喷泉池地沟改造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本改造项目主要是拆除长37.3米,宽0.6米不锈钢(方钢)地沟漏水篦,然后用直径16mm的钢筋与3mm厚的钢板进行封闭。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该工程协议书、工程结算书、签证单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2011年第2期。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9,154.89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9,920.52元,审减金额9,234.37元。
送:局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