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工程
文物勘探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结字[2011]55号
焦作市教育局职教园区筹建处: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工程文物勘探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焦作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工程占地面积
二、审查依据:
本次审查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该工程完成工程量、文物勘探合同,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等进行审查。
三、审查结论:
本工程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279,057.80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279,057.80元。
送: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