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
焦财审合字[2011]30号
焦作市人民政府焦作海关筹建处: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技术服务合同中涉及造价和结算方式等内容进行审查。
一、合同概况:
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均由焦作市人民政府焦作海关筹建处委托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进行编制,并与之签订合同。
合同内容包括提供本项目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技术成果。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标准及市场价格进行审查。
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筹措,焦发改投资[2011]145号文件初步设计批复金额9,988.87万元。
三、评审结论:
本合同送审金额为300,000.00元,经审查,合同金额审定为134,280.00元,审减金额165,720.00元。其中:
1、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服务合同送审金额220,000.00元,审定金额89,520.00元。
2、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技术服务合同送审金额80,000.00元,审定金额44,760.00元。
送: 焦作市人民政府焦作海关筹建处 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