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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和平街(焦东路-山阳路)工程概算

 

焦作市和平街(焦东路-山阳路)

 

工程概算的评审报告

 

焦财审概字[2011]12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和平街(焦东路-山阳路)工程概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    工程概况:

焦作市和平街(焦东路-山阳路)项目,位于焦作市中心城区,西起焦东路,东至山阳路,道路建设宽度25M,局部路段31M,工程全长1,310.839,和平街在山阳路西侧300m左右新建长53.12m钢筋混凝土拱连续梁桥一座。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及道路配套工程等。

道路横断面布置:4人行道+1723)混合车道+4人行道。混合车道采用沥青砼路面,结构层为4cm细粒沥青砼+ 5cm中粒沥青砼+16cm三灰碎石(水泥1%,消石灰7%+16cm二灰碎石(消石灰10%+16cm二灰碎石(消石灰8%);人行道结构层为6cm彩色透水步砖+10cm水泥稳定石屑。

污水管采用D400-D600钢筋砼管,雨水管采用D300-D1200钢筋砼管,其中D300-D500管道采用Ⅱ级钢筋砼承插管。

焦发改城市[2011]126号《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和平街(焦东路-山阳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复该项目投资估算2,551.49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二、审查依据:

该项目概算依据焦发改城市[2011]126号文2011613焦作发展改革委“关于委托评审焦作市和平街(焦东路-山阳路)工程概算投资的函”、该工程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现场的实际情况及有关费用的计取标准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总概算报送金额为3,383.49万元,经审查,该工程总概算建议控制在3,370.18 万元以内,审减金额13.31 万元(详见附表)。

四、重要事项说明:

1、拆迁赔偿费用暂按建设单位提供金额计入概算。

2本工程审定概算总投资已超出原可研批复估算金额10%以上,建设单位应按程序报原审批单位审批。

32011613焦作发展改革委“关于委托评审焦作市和平街(焦东路-山阳路)工程概算投资的函”中委托评审概算总投资3,348.93万元,方案后经专家论证调整,调整后委托评审概算总投资为3,383.49万元。

201174

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财政预算编制局

附件:

和平街(焦东路-山阳路)道路工程概算汇总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算(万元)

技术经济指标

备注

单位

工程量

单价(元)

第一部分:建安工程费

1904.05

 

 

 

 

1

道路工程

717.96

m2

35045

205

 

2

排水工程

210.70

m

3021

697

 

3

桥梁工程

699.18

m2

1325

5277

 

4

绿化

27.89

440

634

 

5

路灯照明

184.39

93

19827

 

6

消防栓

3.60

12

3000

 

7

交通设施

60.33

 

 

 

 

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305.64

 

 

 

 

工程前期咨询费

4.29

 

 

 

 

招投标代理费

6.80

 

 

 

 

环境影响评价费

1.33

 

 

 

 

设计费

56.08

 

 

 

 

征地费

0.00

 

 

 

 

拆迁赔偿费

1175.25

m2

4701

2500

暂按建设单位提供金额计入

勘察费

0.00

 

 

 

 

工程监理费

36.26

 

 

 

 

建设单位管理费

22.85

 

 

 

最终以审批为准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0.54

 

 

 

 

十一

施工图审查费

2.24

 

 

 

 

第一、二部分费用合计

3209.69

 

 

 

 

第三部分:预备费

160.48

 

 

 

 

预备费

160.48

 

 

 

(第一、二部分)×5%

工程概算费用合计

337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