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设计费用
进度款评审意见书
焦财审进字[2011]57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设计费用的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位于中原路东,丰收路南。占地约570亩,建筑面积约20.524万M2,该工程的设计单位为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焦发改社会[2010]762号已批复焦作市职业教育园区项目可研估算总投资46,290万元。
二、审查原则:
本次审查,施工进度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建设单位报送进度预算书进行审查,付款比例的确定依据合同执行。
三、审查情况:
焦作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设计费用的进度款原报金额143.5万元,申请工程款143.5万元。经审核,本次按照合同规定应支付工程进度款143.5万元,待施工图交付并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后再予以支付。
送:焦作市教育局职教园区筹建处 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