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
集中安置小区设计费用进度款评审意见书
焦财审进字[2011]53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集中安置小区施工图设计费用(第一标段)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 工程概况:
焦作城区段集中安置小区(第一标段)位于普济路以东,龙源路以北,孟州路西,占地591.12亩,设计建筑面积为398464平方米,工程设计为焦作宏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标,按合同约定,A区的1、2、3、4、5、6#多层楼房已完成竣工验收,设计面积21361.22㎡(均属新庄);7、11、12、13、14、15、A、B、C、D、E#多层楼房已完成主体验收,设计面积43479.08㎡(新庄23946.58㎡,西王褚19532.5㎡);B区的5、6、24#多层楼房已完成图纸审查,设计面积9390.35㎡(西王褚6179.05㎡,交通局3211.3㎡);1、2、3、13、14、16、17、18、19#高层楼房已完成图纸审查,设计面积172441.77㎡(均属西王褚)。
二、审查原则:
本次审查焦作城区段集中安置小区施工图设计(第一标段)进度款是按照《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建设指挥部第八次联席办公会议纪要》确定的资金拨付原则:“投资总额控制、按建设分项核算、按进度预拨资金、按项目总体算帐”。贾市长对“关于有关事项进行评审的请示”的批示,依据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办公室“工程设计费支付申请”,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集中安置小区施工图设计(第一标段)建设设计合同、焦作城区段集中安置小区施工图设计第一标段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等原始资料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审查。
三、审查情况:
2011年5月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建设办公室原报焦作城区段集中安置小区施工图设计(第一标段)设计费进度款910,868.86元,经审核,本次按照实际完成工程投资可支付设计进度款910,868.86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建设办公室原报焦作城区段集中安置小区施工图设计(第一标段)设计费1,040,153.86元,扣除已评审过的设计费129,285.00元,本次应支付910,868.86元。
2011年5月31日
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建设办公室、局经建科
焦作市南水北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