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建综合楼
项目设计费评审报告
焦财审预字[2011]100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建综合楼项目设计费已经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博爱县月山铁路地区焦作市第四人民医院院内,建筑面积15,000m2。焦发改社会[2009]760号文已批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病房、门诊、医技等业务用房和保障用房。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政策性资金2,650万元,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投资估算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焦政[2009]2号文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项目原报设计费为205.00万元,经审查,该工程项目建安估算投资暂按2,937万元计算,设计费建议控制在72.33万元之内。
四、重要事项说明:
该项目设计费的计费额暂按估算投资额2,937万元计算,最终以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送:焦作市第四人民医院、局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