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款评审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1]93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郑焦城际铁路建设项目解放区征地拆迁补偿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郑焦城际铁路建设项目在解放区长度为2.77公里,占压土地371.745亩,涉及到征地单位和地块25家,居民户、企业、单位实物补偿973家。
二、审查原则:
依据焦作市郑焦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焦城际指[2010]1号文件《焦作市郑焦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关于<印发焦作市郑焦城际铁路解放山阳马村区段征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焦作市郑焦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送审的《郑焦城际铁路建设项目解放区征地拆迁补偿款评审申请》,以及市城际铁路办公室提供的其它原始资料情况进行审查。
三、审查情况:
郑焦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送审解放区段征地拆迁附属物补偿等费用合计119,955,563.63元,经审查,资金审定为68,625,315.94元,审减金额51,330,247.69元,其中:审定居民户实物补偿和搬迁费为63,885,195.94元,过渡费为4,740,120.00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及建议:
1. 本次评审城际铁路建设项目解放区拆迁补偿款中征地费用建议指挥部落实好各地块土地产权人和土地性质,明确铁路用地是否需要补偿后,再行报送评审。
2、附属物补偿按照城际铁路指挥部提供的数量进行评审,控规区内的为2006年调查数量,铁路北为新调查房屋。春光装饰公司一栋24户家属楼在南水北调控规区内,属2006年调查后新建,按我市相关文件规定本次评审予以审减。
3、造纸厂家属院75户煤球房、亿万家属院加盖房屋均按附属房标准进行补偿。
4、本次报送企业、单位征迁补偿费用,建议指挥部明确具体安置政策、补偿范围后再行报送评审。
5、城际铁路指挥部应抓紧制定如土地社保费用的使用,企事业征迁补偿、专项管线迁建、错漏登附着物处理、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投资标准等相关的补偿安置文件,以便将来征迁及评审工作的开展。
2011年5月16日
送:焦作市郑焦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