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办公楼改造装修
焦财审预字[2011]79号
焦作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办公楼改造装修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办公楼2003年竣工投入使用已经八年,现办公室出现墙皮脱落,局部地砖破损、卫生间漏水等问题。目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就业局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文明办对创建单位的办公楼环境及功能化提出了具体要求。建设单位申请对办公楼进行局部改造装修。主要施工内容:大门外门柱干挂大理石,铝塑板外装饰、钢雨棚安装等;一层大厅局部拆除改造;二至五层办公室、会议室装修,刷内墙漆、铺木地板、矿棉板吊顶等;一至五层卫生间做防水,重新整修;五层增加活动室。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二、审查依据:
本项目依据建设单位报送的设计方案、预算书及现场实际勘察情况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1年第1期。
三、审查情况:
本工程项目原报预算金额为575,234.93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金额为499,054.48元,审减金额为761,80.45元。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按原程序报审。
四、重要事项说明:
建设单位在下步政府采购招标时,需进一步深化施工图纸及工作内容,对装饰材料的材质、规格、性能要求进一步细化。
2011年4月29日
送: 焦作市劳动就业管理局、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