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建综合楼
项目勘察费评审报告
焦财审预字[2011]78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建综合楼项目勘察费已经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博爱县月山铁路地区焦作市第四人民医院院内,建筑面积15,000m2。焦发改社会[2009]760号文已批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病房、门诊、医技等业务用房和保障用房。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政策性资金2,650万元,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批复项目可研报告、项目评审申请、勘察费市场价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经审查,该工程项目勘察费建议控制在55元/m之内,钻探进尺深度待工程勘察完毕后根据现场实际钻探尺寸出具工程勘察报告后确定。
2011年4月29日
送:焦作市第四人民医院、局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