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未施工项目及已完成项目所需建设资金评审报告
焦财审预字[2011]77号
焦作市委组织部: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未施工项目及已完成项目所需资金已经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焦作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项目已竣工,根据实际功能要求,需对二层示范教育展厅进行装饰布展及配置多媒体设备、安全监控设备和室外进行绿化,使该项目尽快投入使用。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领导批示、建设单位“关于解决焦作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工程建设资金的申请”、该项目已完成的一层展厅有关投资数据及结合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审查。
三、审查情况:
经审查,焦作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未施工项目及已完成项目所需资金建议控制在300.00万元以内。
四、重要事项说明:
1、二层示范教育展厅设计方案还未出来,本次评审参照已施工完成的一层示范教育展厅投资额进行确定。
2、建设单位下步进行方案设计时,进一步优化设计,节约投资。
3、本次建设单位申报预算金额300.00万元中含已施工完成项目缺口投资,由于已施工完成的项目还未进行决算,缺口投资额无法准确确定,本次暂按建设单位申报缺口资金77.20万元考虑,建设单位抓紧对已完成项目进行竣工决算,以便确定缺口投资金额。
2011年4月26日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