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报告
焦财审预字[2011]72号
焦作市水利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沁北引黄灌溉工程前期工作经费已经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引黄水量,缓解我市水资源供需紧张状况,拟新建焦作市沁北引黄灌溉工程,从武陟县太封镇驾部控导工程引黄河水,规划引水流量10m3/s,设计沁河以北武陟的三阳乡、小董乡,修武的高村乡及焦作市新区,发展灌溉面积22万亩左右,估算投资2.4亿元,骨干工程投资1.4亿元,骨干工程建安费1.12亿元。
为保证该项目能够及早落到实处,建设单位现申请80万元作为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经费,包括可研阶段的勘察、测量和设计,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安排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中”列支。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领导批示、焦作市水利局关于焦作市沁北引黄灌溉工程前期工作经费的请示、发改价格[2006]1352号、焦政[2009]2号文进行审查。
三、审查情况:
经审查,该工程前期工作经费建议控制在80.00万元以内。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按原程序报审。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