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绿化带、道路及配套设施安置房供电工程建设资金和城镇居民安置房基础
设施资金评审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1]69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南水北调绿化带、道路及配套设施安置房供电工程建设资金和城镇居民安置房基础设施资金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解放、山阳两城区绿化带、道路及配套设施安置房基础设施进度情况,结合实际工作量,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建设办公室申请拨付基础设施供电工程建设资金及城镇居民安置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共计2426.33万元。
二、评审依据和原则
本项目依据焦作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建设指挥部文件焦城指文[2010]5号文件《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绿化带道路征迁安置实施规划>的批复》,《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绿化带道路工程征迁安置实施规划》、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建设办公室提供的“南水北调绿化带、道路及配套设施安置房供电工程建设资金和城镇居民安置房基础设施资金使用计划”、市指挥部办公室办公会议纪要[2010]10号、[2011]10号及其它原始附件进行。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项目原报建设资金为2,426.33万元,经审查,该资金审定为2,422.72万元,审减金额3.61万元,其中:
1、供电工程建设资金原报2,009.91万元,经审查,该供电资金审定为2,008.98万元;
2、城镇居民安置房基础设施资金原报416.42万元,经审查,该基础设施资金审定为413.75万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本次评审审减原因主要是扣减绿化带实施规划报告中已在干渠安置的11人基础设施费用(含供电部分)35,935.9元。
2011年4月14日
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建设办公室、焦作市南水北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局经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