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焦城际铁路项目国家粮库、银海铝合金公司拆迁损失估算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1]68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郑焦城际铁路项目国家粮库、银海铝合金公司拆迁损失估算评估报告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河南银海铝合金有限公司位于焦作市马村区郑焦城际铁路建设项目占压红线之内。马村区郑焦城际铁路办公室委托河南瑞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红线内占压的这两家公司需补偿的房屋、构筑物、设施补偿、场地平整费用、设备搬迁费等进行资产评估,出具相关的评估报告。
二、审查原则:
依据焦作市政府与河南省城际铁路有限公司签定的《新建郑州至焦作铁路工程征地拆迁实施协议》、焦作市郑焦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焦城际指[2010]1号文件《焦作市郑焦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关于<印发焦作市郑焦城际铁路解放山阳马村区段征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城际铁路指挥部报送的《郑焦城际铁路建设项目马村区焦作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河南银海铝合金有限公司拆迁损失估算报告书评审申请》、河南瑞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焦作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拆迁损失估算报告书》和《河南银海铝合金有限公司拆迁损失估算报告书》、中纬公司提供的勘测定界图、实物指标调查表以及城际铁路办公室提供的其它原始资料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
三、审查情况:
郑焦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送审国家粮库、银海铝合金公司拆迁损失估算合计13,599,717.61元,经审查,建议控制在7,552,676.41元以内,审减金额6,047,041.20元,其中:
1、焦作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拆迁损失估算送审金额为2,302,187.16元,经审查,补偿金额建议控制在1,399,770.30元以内,审减金额902,416.86元。
2、河南银海铝合金有限公司拆迁损失估算送审金额为11,297,530.45元,经审查,补偿金额建议控制在6,152,906.11元以内,审减金额5,144,624.34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建议建设单位进一步与被拆迁单位协商,合理回收、利用被拆迁设备、设施,进一步降低补偿费用。
送:焦作市郑焦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