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路工程有关补偿费用评审报告
焦财审预字[2011]62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南通路工程有关补偿费用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南水北调解放集中安置小区配套道路南通路,在建设过程中,需对焦作市海博工贸有限公司部分厂房进行征迁,致使该公司停产,及其它附着物的错漏登记项目补偿。
二、评审依据和原则
本项目依据焦作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建设指挥部文件焦城指文[2010]5号文件《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绿化带道路征迁安置实施规划>的批复》,《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绿化带道路工程征迁安置实施规划》、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建设办公室提供的“关于南通路有关费用评审的申请”、 “关于海博工贸有限公司停产情况说明”及其它原始附件进行。
三、评审结论
经审查,增加海博工贸有限公司一个月的停产损失费83,787.90元,增加1口机井补偿费用调整12,850.00元,增加2棵成材树补偿费40.00元,费用审定合计为96,677.90元。该批费用应在区控预备费中进行支付。
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建设办公室、焦作市南水北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局经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