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国际太极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体育场试桩工程施工图预算及试桩检测费用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1]58号
焦作市体育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国际太极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场试桩工程施工图预算及试桩检测费用已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国际太极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场试桩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D1000mm试桩3组共15根,桩长25米;D600mm试桩4组共20根,其中桩长21米10根,桩长22米5根,桩长23米5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施工图纸、现场实际情况、《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2011年第1期及市场价。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项目原报预算金额为935,596.20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审定金额为732,172.35元,审减金额为59,453.85元。其中:
1、 体育场试桩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为603,472.35元。
2、 体育场试桩工程检测费用审定为128,700.00元。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按原程序报审。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