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工业集聚区2011年第1季度道路及路灯养护费用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结字[2011]50号
焦作市人民政府工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工业集聚区2011年第1季度道路及路灯养护费用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次道路及路灯养护费用包括:经三路、河西路、纬二路、春晓路、怡光北路的道路养护,包括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路沿石等道路设施的养护;经三北路、河西路、纬二路、春晓路、怡光北路、影视大道的道路路灯养护,共路灯342基、472盏。养护单位为三门峡市天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结算书、施工合同、《河南省养护维修定额》、现场签证等原始资料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审查。
三、审查结论:
本工程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264,379.47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80,534.82元,审减金额83,844.65元。
抄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