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森林动物园管理处用房施工项目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结字[2011]48号
焦作市森林动物园: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森林动物园管理处用房施工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焦作市森林动物园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233.11㎡,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0.35M,室内外高差0.45M,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资金来源为财政安排。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结算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工程施工合同、现场签证单并结合现场实际勘察情况、定额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材料价格参照投标价及投标期《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进行审查。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953,997.39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771,758.80元,审减金额182,238.59元。
送:焦作市森林动物园 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