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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营造春节气氛费用结算

焦作市2011年营造春节气氛费用

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结字[2011]44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2011年营造春节气氛费用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2011年春节临近,经市领导批准,焦作市城市管理局在市东方红广场、人民广场等公共场所设置“大型灯笼组合”、LED七色变光彩灯等。因时间紧、任务重所以此项目未按正常采购手续办理,焦作市城市管理局向市采购办申请了部门集中采购。资金为财政支付。

二、审查依据:

该项目依据焦作市城市管理局提供的“焦作市市直政府采购申报表”、“关于对营造春节氛围工程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申请”、“采购项目基本情况说明”、“2011年营造春节氛围部门采购项目情况说明”、项目决算表、项目变更通知、项目协议书等,材料依据市场价格进行。

三、审查结论: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送审2011年营造春节氛围结算费用为228,056.00元,经审查,该结算费用审定为198,749.00元,审减金额为29,307.00元,详见附表。其中:

1、东方红广场中央灯笼造型塔(一标段)送审结算费用为138,440.00元,经审查,该结算费用审定为110,720.00元,审减金额为27,720.00元;

2、塔南路铁路桥两侧亮化项目(二标段)送审结算费用为38,000.00元,经审查,该结算费用审定为38,000.00元;

3、人民广场亮化项目(三标段)送审结算费用为51,616.00元,经审查,该结算费用审定为50,029.00元,审减金额为1,587.00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建设单位应将拆除后的钢结构、配电柜、人造花、灯笼及电缆等可重复使用的材料进行回收。

2011523

送: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

附件:

2011年营造春节氛围项目结算造价汇总表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送审金额

审定金额

审减金额

备注

 

合计

228056

198749

29307

 

1

一标段:东方红广场中央灯笼造型塔

138440

110720

27720

详见附表

1.1

合同内

107500

100000

7500

 

1.2

合同外

30940

10720

20220

 

2

二标段:塔南路铁路桥两侧亮化

38000

38000

0

 

3

三标段:人民广场区域

51616

50029

1587

详见附表

3.1

合同内

49000

49000

0

 

3.2

合同外

2616

1029

1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