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儿童福利院电气火灾报警系统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结字[2011]36号
焦作市民政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儿童福利院电气火灾报警系统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根据消防要求,儿童福利院养育中心需要增加电气火灾报警系统,主要安装内容为:琴台式报警主机一台、探测报警器11个、NH-RVS-2*2.5线987米。
二、审查原则:
本工程依据施工图纸、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厂家询价及施工期间《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
三、审查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223,212.46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59,083.60元,审减金额164,128.86元。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