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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西部工业集聚区纬五路二标工程2011年4月份工程进度款

焦作市西部工业集聚区纬五路二标工程20114月份工程进度款评审意见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西部工业集聚区纬五路二标工程20114月份工程进度款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纬五路位于中站区工业集聚区南部,西起大石河东岸(1+660),东至经五路(3+068),道路全长1408米。道路规划控制宽度45米,道路近期建设宽度为25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及市政工程管线配套工程等,其中道路工程包括混合车道、人行道、路灯及消防栓等;排水工程包括雨水、污水等;工程管线包括电力、通讯、路灯管线等。

本次工程进度款申请支付为第六次申请支付。工程形象进度为:工程全部施工完毕。

焦发改投资【2009552号文批复总概算2,811.9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投资1,784.85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次审查依据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代建合同、补充协议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依据合同执行。

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款付款方式为项目开工后,乙方自筹的项目资本金必须全部用于该项目建设,资金拨付按代建合同执行。超出项目资本金部分的建设工程,由甲方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支付。工程完工除拨付的资本金外进度款支付到总投资额的80%,工程决算完成后支付到除已支付的资本金外总投资额的95%,留5%作为质量保修金。

监理合同约定监理费付款方式为按工程投资额的1.401%计取监理报酬。根据工程形象进度,随工程款分期支付。

三、审查情况:

本工程进度款原报完成投资214.50万元,申请工程款174万元。经审核,共完成投资100万元,本次按照合同及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进度款81.12万元(详见附表)。其中:

1、工程进度款原报完成投资214.5万元,申请工程款171.6万元,经审核,共计完成投资100万元,支付工程进度款80万元。

2、监理费原报监理进度款2.40万元。经审核,本次应支付监理费进度款1.12万元。

2011524

: 焦作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市财政预算编制局 

附件:

焦作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及进度工程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审查单位:(盖章)

 

 

 

 

20115月份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合同内容

施工单位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财政审查情况

建设起止时间

总造价

付款比例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本次申请工程款

备注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备注

合计

589.02

80%

 

567.71

214.50

174.00

 

100.00

81.12

648.83

110.16%

 

1

纬五路二标

 

 

 

 

 

 

 

 

 

 

 

 

 

 

1.1

道路工程费用

道路工程

 

580.88

 

郑州市政

559.87

214.50

171.60

 

100.00

80.00

639.87

110.16%

含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

1.2

监理费

 

 

8.14

80%

焦作迅达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7.84

 

2.40

 

 

1.12

8.96

110.16%

 

 

小计

 

 

589.02

 

 

567.71

214.50

174.00

 

100.00

81.12

648.83

1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