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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技术综合楼工程1-3月份进度款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技术综合楼工程1-3月份进度款评审意见书

焦财审进字[2011]42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技术综合楼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技术综合楼,建设地点位于人民路以北,翁涧河以东,地基处理采用深层搅拌桩,桩径500mm,有效桩长9。建筑面积8,600m2,框架结构,地上六层,地下一层,一层层高3.9,二-六层层高均为3.6,抗震设防烈度7度,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焦发改投资【2009596号文批复概算资金2,366万元。中标合同价款为1,046.49万元,施工单位为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月形象进度为:一层、三层内粉及天棚抹灰。

二、审查原则:

本次审查,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审查情况: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技术综合楼工程进度款原报完成投资261,750.30元,申请工程款209,400.24元。经审核,共完成投资171,750.30元,本次按照合同和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工程进度款137,400.24元。

2011421

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    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