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两馆项目2011年3月份工程进度款
评审意见书
焦财审进字[2011]37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两馆项目2011年3月工程进度款进行了审查核实,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在丰收路南,长恩路东.图书馆总建筑面积15,000M2,八层框架结构;科技馆总建筑面积10,000 M2,三层框架结构.总概算批复金额为12,574万元,开行贷款5,000万元,市财政资金7,574万元。该项目由河南省永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代建,由北京华旭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监理,监理费率为0.76%。弱电系统集成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布线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电子会议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包括视频监控、入侵报警、门禁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广播系统(包括庭院部分的背景音乐及消防紧急广播)、机房工程。施工单位为河南九州计算机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款为486万元。
2011年2月委托单位申报工程进度款为图书馆、科技馆内装及室外进度款。
二、审查依据:
本次审查,施工进度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委托单位及监理单位的审核过的进度付款报审表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付款比例的确定依据代建合同、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执行。
三、 审查情况:
建设单位原报焦作市两馆工程弱电系统集成项目2011年3月完成投资2,003,768.00元,申请支付工程款2,003,768.00元。经审核,共完成投资1,399,900.00元,按照施工合同规定应支付工程款1,119,900.00元。
1、两馆内装修项目按合同约定应支付工程款968,000.00元。
2、两馆室内安装工程按合同约定应支付工程款80,000.00元。
3、室外配套工程按合同规定应支付工程款71,900.00元。
焦作市两馆工程内装修未进行招标,应待招标程序完善后再支付进度款。
送: 市发改委 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