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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职教园区中心学校建设项目、中心学校实训楼建设项目可研合同

焦作市职教园区可研合同审查意见书

焦财审合字[2011]15

焦作市职教园区筹建处: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送审的焦作市职教园区中心学校建设项目、中心学校实训楼建设项目可研合同中涉及造价和结算方式等内容进行审查。

一、合同概况:

焦发改社会[2010]762号文件“关于焦作市职教园区中心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批复焦作市职教园区中心学校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丰收路以南、中原路以东、龙源路以东的区域内,规划用地570亩。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05240平方米,项目估算静态总投资控制在46290万元以内。其中实训楼40200平方米。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作市职教园区筹建处提供的资料情况,国家发改委(1999)1283号《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焦政[2009] 2号《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等有关费用的计取标准,并结合近期我市惯例进行。

三、评审结论:

本次送审合同金额为10万元,经审查,结合我市相关文件规定及前期咨询工作的实际情况,合同金额建议控制在10万元内。建议建设单位完善招投标手续后再进行支付。

201155

送: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