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金源路改扩建工程
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结字[2011]31号
焦作市工业集聚区管委会: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金源路改扩建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焦作市金源路改扩建工程包括金源路改扩建工程Ⅰ标(建设路-待王路)和金源路改扩建工程Ⅱ标(金源路-孔庄路)两个标段。本次审定内容为金源路改扩建工程Ⅰ标(建设路-待王路)。
焦作市金源路改扩建工程Ⅰ标(建设路-待王路)内容主要包括金源路口及金源路立交引道纵坡处理、待王路-污水处理厂管道、健康元至待王路管道、引道及挡墙工程。
焦发改投资[2008]418号文《关于下达焦作市万方工业集聚区金源路(解放路-人民路)改扩建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下达金源路(解放路-人民路)项目总投资6,212.90万元,资金来源为:开行贷款资金3,970万元,财政自筹2,242.90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次审查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该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竣工图、现场签证,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等进行审查,执行《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2)》,材料价格参考施工期间信息价。
三、审查结论:
本工程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2,076,062.56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8,009,751.46元,审减金额4,066,311.10元。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抄送: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