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安局中站分局办公楼及大门改造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1]39号
焦作市公安局中站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公安局中站分局办公楼及大门改造工程施工图预算已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公安局中站分局本次改造工作内容主要为:原办公楼地面粘贴地板砖、内墙及天棚铲除原面层后重新刷仿瓷涂料、木门更换、外墙刷漆、走廊及大厅吊顶。原车库改造成办公室,新建2个门岗房。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施工图纸、现场实际情况、《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2010年第6期及市场价。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项目原报预算金额为681,053.29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金额为621,014.39元,审减金额为60,038.90元。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按原程序报审。
送:第九会计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