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土地储备中心测绘费、评估费等费用
审查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1]34号
焦作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土地储备中心测绘费、评估费等费用进行审查,现告知如下:
一、 项目概况
本次评审内容为建设路南侧地面附着物补偿费,JGT2011-1号、JGT2011-2号、JGT2011-3号和龙源路商住2宗地土地评估费,JGT2011-1号地控制性规划编制费和储备中心2010年度测绘费。
二、评审依据和原则
本次评审依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焦政文[2009]46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焦政(2009)2号文)、《土地收购储备测绘工程产品与技术服务政府采购收费标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合同书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原始资料。
三、评审结论
本次评审建设单位原报金额为33.1403万元,经审查,该批费用控制在25.2499万元以内,审减金额7.8904万元。其中:
1、建设路南侧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审定为2.9989万元。
2、土地评估费审定为6.1400万元。
3、控制性规划编制费审定为3.4064万元。
4、土地储备中心2010年测绘费审定为12.7046万元。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