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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绿化带、道路二期征迁居民补偿资金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二期征迁

居民补偿资金评审报告

焦财审预字[2011]33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绿化带、道路二期征迁居民补偿资金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二期征迁(绿化带、道路)占压土地4026亩,需征迁户数6047户,拆除房屋139万平方米。本次建设单位送审项目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二期征迁6045户,24304人的补偿资金。

二、审查原则:

依据焦作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建设指挥部文件焦城指文[2010]5号文件《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绿化带道路征迁安置实施规划>的批复》,《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绿化带道路工程征迁安置实施规划》、《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建设指挥部联席第8次联席会议纪要》。市城区办“南水北调焦作城区段关于二期补偿费用的请示”,以及城区段办公室提供的其它原始资料情况进行审查。

三、审查情况: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建设办公室送审绿化带、道路二期征迁补偿资金96,218.26万元,本次申请资金82,597.27元,经审查,扣减以前评审支付过金额,本次征迁补偿资金审定为65,493.5088元,详情见附表。

四、重要事项说明及建议:

1. 本次评审按照《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建设指挥部联席第8次联席会议纪要》确定的资金拨付原则:“投资总额控制、按建设分项核算、按进度预拨资金、按项目总体算帐”。

2、本次评审以城区办提供的已批复的实施规划为准进行,包括费用主要有城市房屋及附着物补偿、搬迁补助费、副业设施补偿费的其中一部分,增加实施规划中未包括的两城区部分居民的地基补偿费用。扣减部分主要为以前评审过的用于建设安置房的预付资金、提前征收的补偿资金,启动资金,主河道已进行补偿的2户补偿资金等其它项目补偿资金。

3、城区办应建立相关的档案,逐户核对,避免重复支付。

201137

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建设办公室、局经建科、焦作市南水北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附件:

南水北调城区段绿化带征迁居民搬迁费用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文件

项目

合计

解放

山阳

市属

备注

1

征迁实施规划

城市房屋及附着物补偿

86899.61

56405.77

30493.85

 

 

2

搬迁补助费

2556.97

1656.98

899.99

 

搬迁费21,15

3

副业设施补偿费

1987.53

801.86

1185.67

 

包括附属物及搬迁6,温室、弓棚

4

居民住房临时补贴(过渡费)

3695.662

2360.56

1335.10

 

1680/人共12个月(不含城镇居民)

5

搬迁奖励费

689.52

451.08

238.44

 

在预备中,在规划报告中无明细1200一户

6

场地平整费

29.46

15.22

14.24

 

该项费用为副业设施内费用

7

停产损失费

7.92

4.77

3.15

 

该项费用为副业设施内费用

8

规划小计

95866.67

61696.24

34170.44

 

 

9

城区办提供

地基

117

 

 

 

城区办提供

10

河道补偿

20.63

20.63

 

 

城区办提供

11

[2009]65号及126

绿化带部分附着物补偿

725.839743

54.060294

671.779449

 

18块地及更正

12

[2009]167

sy-11附着物补偿

238.2040276

 

238.204028

 

 

13

[2009]164

解放区范围内坟墓补偿

108.33

108.330000

 

 

 

14

[2010]13

山阳区范围内坟墓补偿

22.65

 

22.650000

 

 

15

[2010]36

绿化带空地山阳区漏统计附着物

8.646026

 

8.646026

 

 

16

[2010]41

总干渠拆迁影响绿化带居民征迁补偿款

478.6554341

171.199902

307.455532

 

 

17

[2010]64

受总干渠施工影响征迁补偿

10559.72823

6080.478597

4479.249630

 

包含过渡费奖励费

18

[2010]70

人民路建设范围征迁补偿

962.302317

962.302317

 

 

不含土地,不包含垃圾清运及拆除

19

[2010]130

sy-1定和村鱼塘设施补偿费

5.69244

 

5.692440

 

 

20

[2010]213

首批拨付

1614.645

1614.645000

 

扣减本次支付居民搬迁的补偿费用

21

[2009]2147[2010]195563[2011]5

预付用于安置房建设的资金

7706.096258

3576.880153

4129.216105

 

 

22

[2011]10

二期提前征迁户(新增)补偿资金

2038.743727

1946.863867

91.879860

 

 

22

 

启动资金

6000

3000.00

3000.00

 

 

23

相关项目已拨付资金小计

30469.5332

 

 

 

 

24

本次应支付

65493.508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