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扶持机制 建设生态林业
(焦作市财政局)
按照河南省委、省政府建设林业生态省的战略部署,2008年以来,焦作市把区域林业的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中心,以加快林业产业发展进程、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山区生态体系、北山绿化、环城生态建设、集体林权改革等为主要抓手,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市林业面貌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科学规划、建章立制,为林业生态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按照城市转型工作总要求,将林业定位从以发展产业为主转变到以生态建设上来,并结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认真编制了《焦作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2008—2012年),将全市林业建设在地域上按“三区”(山地丘陵生态区、平原农业生态区、黄河滩区)、“两点”(城市、村镇)、“一网络”(生态廊道网络)进行总体布局,构筑点线面相结合的综合林业生态体系。先后出台了《关于建设林业生态市的意见》(焦发〔2008〕2号)、《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焦政办〔2009〕35号)和《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焦发〔2010〕6号)等一系列政策。
为使各项林业生态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还把速生丰产林基地、北山绿化、退耕还林等林业工程列为全市的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专门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及有关县(市)区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服务和监督。同时,市政府还把各项林业生态建设任务纳入目标管理体系,每年都与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签定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加大考核力度,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做到责任、考核、奖惩“三位一体”。各县(市)区也都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了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林业目标任务。
二、突出重点,加大投入,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从2008年起,将林业生态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突出山区生态体系、北山绿化、环城生态建设、集体林权改革等重点,市财政设立了林业生态建设专项资金,加大支持力度。
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林业生态市的意见》(焦发〔2008〕2号)明确提出:林业生态市建设资金市级按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1.8%,县级按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1%进行安排。对于造林保存难度大的新增农田林网、高速公路两侧、国道省道两侧、南水北调河道两侧,除按一般造林补助外,还要按占用基本农田的实际面积给予农民补偿。具体标准为,农田林网每亩一次性补偿1000元(市级700元,县级300元);高速公路、南水北调河道两侧占地按每年每亩500元(市级300元,县级200元),连补5年;国道省道两侧新植树木按每年每亩300元(市级200元,县级100元),连补3年。
我们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展林业的投融资机制,逐步建立了“公益林以政府投入为主,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商品林以农户投入为主,乡村出资帮助,政府定额补贴”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并积极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支持农户申请小额贷款,多渠道解决造林资金短缺问题。
三年来,全市累计投入市级以上林业生态建设财政资金达2亿余元(其中国家1亿元、省级0.417亿元、市级0.585亿元),截止目前,全市林业用地已达159万亩,活立木蓄积量405.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21%,林业年综合效益36.95亿元,较好地扩大了环境容量。
一是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显著。通过组织实施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农田防护林、防沙治沙、生态廊道、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村镇绿化、森林抚育等一系列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森林资源总量快速增长,博爱、沁阳、武陟、修武、山阳、马村、解放共7个县市区先后实现林业生态县创建目标,生态焦作、绿色焦作的大生态格局已初具规模。截至目前,速生丰产林基地累计造林60万亩,沿黄河滩区绵延百余公里,区域生态环境、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北山绿化二期工程全面启动,累计完成植树造林1.2万亩,栽植各类苗木150余万株,成活率均达到95%以上,项目成果已成为展示焦作经济、环境和资源协调发展的重要窗口。平原绿化工作实现全市整体高级达标,是全省较早实现高级达标的城市之一。退耕还林累计完成造林面积50.2万亩,宜林荒山荒地得到有效治理,水土流失控制面积显著增加。城区西部万亩森林生态园建设顺利推进,其中,项目核心景区森林动物园建设已完成投资1500万元。
二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始终把林权制度改革作为林业生态建设的突破口来抓,坚持林改与林业生态建设同步安排部署、同步落实责任、同步贯彻实施。截止目前,全市已完成林权确权面积129.51万亩,占总面积的99.56%;重新核发全国统一林权证的集体林地面积76.4万亩,占总面积的58.7%。
三是森林资源保护得到全面加强。林地林权、林木采伐利用和木材运输管理进一步规范,林业生态建设成果得到有效保护。全面停止了公益林商品性采伐,全市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面积扩大到45.7万亩,各项管护措施全部落实到位。森林火灾平均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森林病虫害成灾率低于5‰的目标。全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经营面积达37.07万亩,太行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二期项目建设通过国家林业局审批。
四是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形成山上防护林、山下经济林、农田防护林、滩区用材林的生态经济型林业新格局,2010年林业社会总产值达到20.15亿元,有效地提高了林业的经济效益。特别是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不仅培育了瑞丰、奥森等一批龙头企业,而且催生了林药、林牧等一批新兴产业。
三、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进一步规范林业生态建设工程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的使用安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在资金使用管理中,我们严格按照《河南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市委、市政府“十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工程预决算进行评审,资金国库集中支付,项目建设跟踪问效,项目完成进行绩效考核。
按照《焦作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2008—2012年)年度实施意见,结合林业的特点,我们实行资金分期分批按照进度拨付的办法。年度工程计划实施完工后,由县(市、区)、项目单位进行自查,在自查基础上市财政、林业部门组织复查验收。林业生态建设专项资金分配下达与验收结果密切挂钩。
四、深化财政改革,创新机制,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一)开展参与式预算管理,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为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职能,提高理财水平,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工作效率。焦作财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深入预算制度改革,增加财政预算的透明度,全面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在林业生态建设项目中吸引众多专家和社会群众参加,开展以专家论证和社会听证为核心的“参与式预算”。主要做法是:一是项目公示。通过媒体、网络等形式进行项目公示,公开征集意见。二是专家论证。聘请专家学者对项目和资金安排开展论证,汇总意见形成论证报告作为科学编制预算的重要参考和依据。三是社会听证。邀请社会行风评议代表、行政监督员及相关社会人士对项目进行听证,提出听证意见报市政府参考决定。四是人大审查。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预算情况公开审查,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绩效管理机制
在项目实施结束后,财政部门组织开展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提交给市政府以及林业主管部门,以便单位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林业生态建设项目、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以及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在绩效评价过程中,首先,单位开展自我评价。项目完成之后,林业部门要对林业生态建设项目支出的绩效结果、资金使用情况和预期目标的实现情况等方面开展自我评价,向财政部门提交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之后,财政部门按照一定的比例抽选项目进行重点评价。重点评价过程中,财政部门聘请相关中介机构与专家参与评价工作,结合林业项目的特点,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以及资金使用是否科学、合理等进行深入细致的评价,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形成重点评价报告后发送林业部门,促使部门花钱注重绩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