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省市经济运行会议精神,抓紧落实,改革创新,科学决策,提升水平,全市财政收支保持较快增长,收入质量明显提高,重点支出保障较好。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1-4月份,全市全口径财政总收入完成48.1亿元,增长22.9%。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15.02亿元,增长14.8%,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31.2%;上划省级收入1.07亿元,增长23.7%,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2.2%;地方财政收入32.01亿元,增长27.2%,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66.6%。4月份当月,全市全口径财政总收入完成12.75亿元,增长4.4%。
按财政部明确的地方财政总收入测算口径,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40.48亿元,增长27.2%。其中,上划中央四税13.4亿元,增长20.4%,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33.1%。4月份当月,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1.03亿元,增长25.3%。
2、一般预算收入: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7.08亿元,占年预算的38.1%,增长30.8%,增收6.38亿元,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66.9%。4月份当月完成7.44亿元,增长27.2%。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7.12亿元,占年预算的35.7%,增长33.7%,增收1.79亿元,占全市一般预算收入的26.3%;五城区完成5.73亿元,占年预算的43.5%,增长37.8%,增收1.57亿元,占全市一般预算收入的21.2%;六县市完成14.23亿元,占年预算的37.5%,增长26.8%,增收3.01亿元,占全市一般预算收入的52.5%。收入增速呈现五城区快于市本级,市本级快于六县市的特点。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18.89亿元,占年预算的36.9%,增长23.1%,增收3.55亿元,4月份当月完成5.78亿元,增长31.2%,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9.8%。其中:主体税种完成12.23亿元,增长26.7%,占税收收入的64.7%;小税种完成6.67亿元,增长17.1%,占税收收入的35.3%。非税收入完成8.19亿元,增长52.7%,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0.2%;4月份当月完成1.67亿元,增长14.9%。
全省收入情况: 全省地市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44.5亿元,增长32.6%。我市一般预算收入规模居全省第5位,占全省收入的5%,增速居全省第14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低1.8个百分点。全省地市级税收收入完成426.6亿元,增长37%,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8.3%。我市税收收入规模居全省第7位,占全省税收收入的4.4%,增速居全省第15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低13.9个百分点,税收比重居全省第15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比重低8.5个百分点。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92亿元,占年预算的25%,增长10.3%,增收0.46亿元。其中,土地有偿使用收入4.26亿元,增长3.6%。4月份当月,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0.99亿元,下降58.9%。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2.27亿元,下降29.3%,减收0.94亿元;五城区完成341万元,增长4.7倍,增收281万元;六县市完成2.62亿元,增长1.1倍,增收1.37亿元。
4、分部门征收情况:财政部门完成12.46亿元,增长17.3%,占地方财政收入的38.9%;地税部门完成15.34亿元,增长39.5%,占地方财政收入的47.9%;国税部门完成4.21亿元,增长18.4%,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3.2%。
(二)财政支出情况
1、地方财政支出:1-4月份,全市地方财政支出完成41.3亿元,占调整预算的33.4%,增长28%,增支9.02亿元。4月份当月完成9.63亿元,增长31.3%。
2、一般预算支出:全市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6.61亿元,占调整预算的37.4%,增长33%,增支9.08亿元。4月份当月完成8.76亿元,增长37.4%。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9.54亿元,占调整预算的34.4%,增长27%,占全市一般预算支出的26.1%;五城区完成5.33亿元,占调整预算的36.3%,增长36%,占全市一般预算支出的14.6%;六县市完成21.73亿元,占调整预算的39.3%,增长35.1%,占全市一般预算支出的59.3%。支出进度呈现六县市快于五城区,五城区快于市本级的特点。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地市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771.5亿元,占调整预算的33.1%,增长25.4%。我市一般预算支出规模居全省第11位,占全省支出的4.7%;支出进度居全省第5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进度快2.5个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2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高7.6个百分点。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69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8.1%,下降1.3%,减支602万元。其中,土地有偿使用支出4.4亿元,下降2.2%。4月份当月,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0.87亿元,下降9.1%。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3.03亿元,增长4.7%,增支0.14亿元;五城区完成138万元,下降95.5%,减支0.29亿元;六县市完成1.66亿元,增长5.9%,增支929万元。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税收增速持续加快,当月入库额创新高。前四个月,全市工业生产持续回升,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带动税收增速持续加快,单月增速分别达到23.9%、12.5%、21.5%、31.2%,在去年同期基数较高的情况下,仍实现了平稳较快增长,经济回升向好趋势进一步巩固。从单月入库情况看,前四个月有两个月份超出5亿元,4月份入库5.8亿元,超收1.5亿元,创单月入库额新高。从累计情况看,收入进度持续加快,各月均超出时间进度,1-4月份完成18.9亿元,占年预算的36.9%,超收1.8亿元;收入增速持续回升,4月份达到23.1%,较一季度提升3.2个百分点,增收3.5亿元;在全省位次前移,收入规模和增速分居全省第7位和第15位,较一季度分别前移1个位次和2个位次。
(二)小税种增速逐月回升,带动税收比重提高。在全市经济稳步回升和房地产业较快发展的拉动下,各级财税部门加强地方小税种征管,小税种增速呈现逐月回升态势。截止四月底,全市小税种合计完成6.7亿元,前四个月增速分别为1.8%、4.9%、10%、17.1%,增收0.97亿元,占税收增收额的27.4%,拉动收入增长6.3个百分点。小税种占税收比重达到35.3%,高出地市级平均比重7.1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位。分收入项目情况看,资源税和车船税分别增长24.8%和13%,与房地产业相关的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分别增长53.9%、11.7%、42.6%、48.1%。在小税种增速回升带动下,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达到69.8%,较一季度提高2.9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5位,较一季度提升2个位次。
(三)非税收入增速回落,但仍是增收的主力。今年以来,受原按预算外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和清缴去年年末应缴预算收入集中入库等因素拉动,全市非税收入保持快速增长,各月增速均保持在50%以上,收入规模和增速分居全省第4位和第3位。但随着上年末收入在今年年初集中入库等增收因素的消失,以及当月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同比下降等影响,非税收入增速开始趋缓,当月增长14.9%,较上月回落59.2个百分点,累计增长52.7%,较一季度回落14.1个百分点。从增收情况看,非税收入增收额占一般预算收入增收额的44.4%,拉动收入增长13.7个百分点,仍是增收的主力。从收入项目情况看,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增收作用突出,分别增长1倍、1.8倍,增收0.6亿元、1.2亿元。
(四)去年同期收入基数较高,二季度收入形势严峻。受去年收入“高开低走”影响,今年二季度各月增收的难度逐步加大。特别是去年二季度三个月入库金额达到月平均入库额的近一倍,造成今年二季度收入形势异常严峻。4月份当月,全市一般预算收入7.4亿元,高出月平均进度1.5亿元,但增速仍较上月回落了8个百分点。从累计情况看,4月份累计增速达到30.8%,较一季度回落了1.4个百分点,如5月份、6月份累计增速保持在30%以上,当月入库额将分别达到10亿元以上,是月平均入库额的近一倍,上半年将完成全年预算的65%左右。从全省情况看,前四个月,地市级一般预算收入平均增速分别为31.1%、29%、30.1%、32.6%,呈现逐月递增趋势。在全省各地竞相发展的背景下,我市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并不稳固,4月份累计增速低于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1.8个百分点,在全省的位次由第11位后退至第14位。从全省县市级和区级收入增长情况看,4月份累计增速分别达到36.1%和39.9%,高出我市县级和区级平均增速9.3个和2.1个百分点。
(五)财政支出快速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前四个月,全市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6.6亿元,各月累计增速分别达到109.9%、31.3%、31.7%、33%,均高于全省平均增速和去年同期水平。累计支出进度达到37.4%,同比加快4.7个百分点,20个支出大项中有11个超出时间进度。分支出项目看,增支较多的主要集中在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保障性住房等改善民生支出,合计完成15.6亿元,增长55.1%,增支5.5亿元。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落实各项财政政策,服务重点项目和企业,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粮油物质管理事务等合计完成3.84亿元,增长62.3%,增支1.5亿元。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坚定不移抓收入,做大做实收入“蛋糕”。坚持把“组织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的第一要务,切实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主动运用财税杠杆支持经济发展,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收入征管机制,加大征管力度,强化重点税源监控,找出制约收入增长的因素,保持主体税种的较快增长。同时坚持抓“大”不放“小”的原则,不断改进小税种、零星税源征管,研究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强化非税收入分析,及早了解非税收入预计入库情况,努力使经济发展成果及时足额反映到收入上来,做大做实财政收入“蛋糕”。
(二)继续优化收入结构,努力提高两个比重。保持较高的收入质量是促进财政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标志。在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要高度重视财政收入质量,正确处理收入速度与效益的关系,通过不断优化收入结构,努力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使财政收入规模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实现收入稳定增长、均衡入库,增强财政实力,切实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
(三)更好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对省市党委、政府安排的实事工程、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保对象补贴、补助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出,确保优先足额安排。切实采取措施,整合资金,集中财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大事、急事支出。特别是对中央下达的拉动内需的投资,积极筹措配套资金,迅速足额拨付,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落实中央关于压缩一般性支出的政策精神,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购车用车、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出国(境)经费等支出。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促进资源整合。强化跟踪问效,确保财政支出落到实处、高效使用。
焦作市财政局
二0一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