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是公共财政的职责所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我市财政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努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多渠道筹集资金,从政策、资金等方面对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给予力所能及的倾斜和扶持,有效地支持了我市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的发展。2010年,全市财政累计投入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经费 559万元。
2010年我市在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方面,共为5.75万名老年人办理了优待证,深入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新进展。在孤儿救助工作方面,我市坚持财政主渠道供养,努力挖掘社会各方面的潜力,孤儿集中供养、家庭收养、社会寄养和涉外送养工作健康发展。所有农村孤儿都被纳入五保供养,对城镇孤儿实行全额低保救助。对升入高中的孤儿每年救助1500元,对升入大学的孤儿一次性救助5000元。孤残儿童手术康复、艾滋病致孤儿童救助等专项救助工作顺利实施。“重生行动”、“慈善光明行”等慈善医疗项目为804名家庭贫困的唇腭裂患者免费实施了手术。
目前,我市福利企业总数达到113家,安置了3700多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集中就业。我市实现了县市区慈善组织的全覆盖,去年通过爱心助学活动发放爱心助学金273万元,救助困难学生1663人,其中大学生96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