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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1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落户我市

采取公开摇号等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改补贴协议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近日,省财政厅、省农机局联合下达我市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141万元(不含温县),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继续覆盖全市。

根据《河南省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将继续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统一补贴标准。定额补贴标准按总体上不超过市场平均价格30%测算,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对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等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今年农机补贴政策主要有两大变化,一是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对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组织(农机合作社)及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补贴对象,优先补贴,重点支持。 二是为确保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今年将改补贴协议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或直接用申请表替代补贴协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由县级农机化管理部门办理,经与同级财政部门联合确认后,交申请购机农民。改补贴协议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后,农民不需在通知书上签字,通过公开摇号等方式取得补贴资格后,农民在现场就可获得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拿到通知书即可自行选择补贴机具经销商。确认通知书将直接发给最终确定为补贴对象的申请人,不允许代领。补贴机具经销商名单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提出,经省农机局统一公布,供农民自主选择。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