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村级公益
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省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
为认真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和民主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财政对试点县(市、区)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予以奖补。为加强奖补资金管理,规范奖补资金申报程序,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0〕37号)规定,我们制定了《河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财政奖补资金的申报工作。
附件:1.河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申报指南
2.河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先补后建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
3.河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先建后补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
4.河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励项目资金申 报表
5.河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汇总表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河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一事一议政奖补资金申报指南
一、项目名称
指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村内水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小型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村内道路、户外村内环卫设施建设、植树造林、村容村貌改造等项目。
二、项目内容
包括实施项目的数量和质量指标,如村内道路建设的长宽、宽度,小型水利建设打井数量、直径、深度,项目建设地址等。
三、项目性质
分先补后建、先建后补、奖励三种。
四、所在村农村人口
按开展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行政村的上年度统计年鉴中的农村人口数填写
五、议事形式
指以村“两委”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等进行议事的形式。
六、项目投资预算
指经过工程概算,项目建设所需的预算资金总额。
七、县农监部门批准的筹资筹劳额
指在行政村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中,经县农监部门批准的村民每年每人筹资标准、筹劳人数、筹劳工日,筹劳折资额。筹劳工日,指一个劳动力的出工天数。
八、交存乡镇财政所一事一议筹资专户数
指开展一事一议的行政村筹集的资金存入乡镇财政所一事一议筹资专户数额。包括村民实际筹资额、村集体筹资额、社会捐助额、其他投资额。
九、村级监督委员会意见
指村级监督委员会对村“两委”提议或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所议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的意见。
十、已投入项目建设资金数额
指先建后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已经投入的资金总额。
十一、奖补资金申报条件
奖补资金申报,必须是村民委员会严格按照《河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规定的有关程序,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开展的村内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项目。
先补后建项目补助的条件为:开展村级一事一议建设的行政村制定的筹资筹劳方案经县农监部门批准后,将筹集的资金交存乡镇财政所一事一议筹资专户,并填写补助资金申报表,以乡镇为单位逐级上报。申请省财政补助资金在10万元以下的(包括10万元)由县级财政审批,经市财政审核汇总,报省财政备案;补助资金在10万元以上的一事一议建设项目,由县级财政提出申请,市财政审核汇总后,报省财政审批。
先建后补项目补助的条件为:县财政、农监部门根据项目在建情况或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合格的有关材料,按照先补后建项目的申报程序,逐级上报审批、备案。
奖励项目的支持条件为:开展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成效显著,村“两委”班子公信力强的行政村和村民积极参与筹资筹劳,所议项目是村民急需的公益事业项目。由县级财政按每个县不得超过3个行政村的范围提出奖励项目申请,经市财政审核后,报省财政审批。
十二、奖补资金支付
省财政按照试点市财政上报的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将省级财政奖补资金按规定标准和程序逐级支付到乡镇财政所。奖补资金的支付一律实行报账制。乡镇财政所按工程进度,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后,给予资金支付,可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10%的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对先补后建项目,省财政可预拨部分资金,引导村级开展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对先建后补项目,省财政视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实行建补同行,补助资金也可用于新建项目。对奖励项目,省财政将一次性逐级拨付到位。
十三、组织管理
各试点地区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县级人民政府切实担负起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督责任;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具体组织协调工作;村“两委”干部充分发挥带头和表率作用,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农民开展好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建设,落实好各项试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