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评价工作
1、选择1—2个重点项目,采取第三方介入的方式进行全过程的评价。积极与复旦大学绩效评价中心合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选择重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绩效评价,同时,以与高校合作为载体,为焦作财政绩效评价队伍培养一批专业人员。
2、充分借鉴和吸收各地绩效管理先进做法,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如政府资产绩效管理方面的工作。
3、开发焦作市财政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与信息中心结合,以财经沙盘为载体,以市本级预算管理网络为平台,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与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相关业务信息系统的无缝衔接,实现绩效预算管理的流程化,包括“绩效预算—信息发布--支出跟踪—绩效评价—绩效预算”管理业务流程和“前评价—过程评价—结果评价”管理工作流程。
4、修改完善《焦作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试行)、《焦作市财政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内部职责分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专家库管理办法》《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管理办法》、《焦作市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操作办法(试行)、《焦作市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南(试行)等。规范财政支出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的绩效管理程序,制定和完善相对统一的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包括文本表格范本等一系列具体规范,以确保绩效管理有序开展、规范操作、高效推进。
二、公物仓管理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焦作市市级政府公物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公物仓资产管理配套制度,出台《焦作市市级政府公物仓日常管理规程》。
2、加强对政府公物仓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对政府公物仓管理模式的认知度,努力将我市政府公物仓管理模式打造成全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的一个亮点。
3、进一步创新政府公物仓资产处置工作机制,推进资产处置网络竞价工作,促使行政事业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力争全年入库资产处置收入在50万元以上。
4、进一步发挥和拓展政府公物仓职能,推进政府资源共享共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1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