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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惩防并举 强化工作落实努力取得财政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

 

201132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0年全省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1年的工作任务。下面,我代表厅党组作工作报告。

一、2010年全省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回顾

一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纪委、省纪委五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精神,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认真抓好惩防体系建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强化监督,惩防并举,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财政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

财政大监督格局初步建立。厅党组站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的高度,把财政监督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力推进确立人人都是监督主体的“大监督”理念,构筑财政“大监督”格局,提请省政府颁布了《河南省财政监督办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财政“大监督”格局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八项规章制度,财政监督机构体系进一步完善,队伍进一步壮大,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积极开展扩大内需等财政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财政部门围绕扩内需保增长资金、十项民生工程等惠民资金开展监督检查,查出有问题资金8.95亿元,纠正8.03亿元,追缴财政资金9200万元。特别是省厅对11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资金58.6亿元,查出有问题资金6.22亿元已整改资金5.6亿元,已追缴财政资金5391万元,有力保障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财税政策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监督检查。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对27项涉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查出违规违纪违法案件1101件,涉及金额20亿元。积极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1208户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检查,查出违规资金26.1亿元,已整改纠正违纪金额24.98亿元,已追缴财政资金1.12亿元,其中查缴各项税金4563万元。积极开展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以规范财政部门内部权力运行为目标,检查财政部门内设处、科、股和基层财政所等单位1037个,查出有问题资金7.51亿元,及时进行了整改纠正。2010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我厅以“强化财政监督,推进两基建设”为主题介绍了工作经验,《中国财经报》在头版头条连续三期对我省的财政监督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

(二)惩防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反腐倡廉宣教工作进一步加强省厅组织开展了辅导报告会、廉洁从政法规制度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党组书记、厅长钱国玉同志为党员干部讲了廉政党课。各类培训认真落实廉政教育必修课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经纬讲坛”、“财政大讲堂”等专题讲座,赴红旗渠、兰考、新县等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邀请书画名家书写廉政格言、警句、诗词179幅,悬挂于办公楼内,营造了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厅机关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现金、购物卡和有价证券等21.9万元。财政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取得新突破。继续推进“权力梳理、监督定位、流程规范”工作,逐项排查财政业务和内部行政管理权力风险点,针对制度缺位的风险点制定了《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初步形成权力制衡、环环相扣的制度链条。规范完善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办法,分配资金之前先立“规矩”,采取公开招标、专家评标等方式确定扶持项目和单位增强了财政资金管理的透明度。组织编写了《河南省财政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关法规制度》一书,收录各项法规制度96项,印发到厅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各级财政部门贯彻执行。党员领导干部监督进一步强化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政谈话和民主生活会、定期打招呼会等廉政建设制度,加强对重要干部选拔任用、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确定和大额资金分配等“三重一大”的监督。驻厅纪检组全程参与厅级后备干部集中调整、省管干部推荐考察和处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并对其廉政情况作出鉴定,对廉政方面存在实质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对 6处长进行了廉政谈话。按照选拔推荐干部的程序选聘了41名廉政监督员。认真做好贯彻落实“两项法规”联系点工作省厅处级以上干部按照要求进行了申报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取得新进展。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全年收到各类信访举报19起,分别进行了认真处理,其中省纪委交办件2起已办结上报。协助省纪委对6名处级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后续调查,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对4名处级干部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对2名处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通报全省财政系统

(三)政风行风建设质量明显提升

政风行风建设全面推进。各级财政部门党组高度重视,把政风行风建设列入议事日程。省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省厅行政政法处作为重点评议处室受到了省纠风办的通报表彰。积极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基层财政所活动,全省财政系统 53个财政所经过省纠风办综合考察,被预选为“全省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工作扎实开展。针对全省政风行风评议反馈财政部门的 307条意见建议,认真组织了整改。省厅领导带队到省直预算单位征求意见,主动服务,深入县乡开展了财政所建设调研活动,先后召开了 6个座谈会,初步掌握了全省财政“双基”工作的基本情况。打造“阳光财政”迈出新步伐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逐步推进预算公开。省财政厅将省政府组成部门的预算随财政总预算报省人代会审查,预算经人代会批准后,及时将财政总预算在财政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省厅机关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接到网上申请公开40件,分别在20天内进行了答复;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件,及时依法作了处理;服务大厅受理办理事项6.1万余件,办结率100%

(四)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源头治腐牵头工作深入进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继续落实。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全面推开,省级所有预算单位和全省县市2010年底全部实行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公务卡制度改革在省级驻郑预算单位全面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全省政府采购规模430亿元,同比增长18%,节支率达11%。政府投资评审成效明显,完成省级政府投资项目送审投资额68.2亿元,审减投资4.8亿元,审减率为7%。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改革顺利进行,报请省政府出台了《河南省省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等四项制度。“小金库”专项治理取得新成效。检查发现“小金库”745个,金额2.98亿元,已处理违规违纪人员79人,发现和移送案件线索7个。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专项治理稳步推进全省重点检查和滚动排查规模以上项目2072个,发现违规问题466个。重点督查项目360个,发现违规问题134个,组织清理规章制度382个,废止修订制度规定224个,新出台制度规定268个。厉行节约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党政机关和全供事业单位公款出国(境)费同比减少14.2%,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同比减少11.6%,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12.4%

(五)纪检监察组织协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财政部门党组的政治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财政部门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与财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不断健全廉政责任机制,层层分解责任目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制定下发了《财政厅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指标体系》,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落实。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各级财政纪检监察机构自觉置于党组的统一领导之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执法监察,确保中央扩大内需决策部署的落实以及财政收支目标的实现,确保政令畅通;积极开展效能监察,认真治理消极怠工,推诿扯皮,效能低下的问题,促进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开展廉政监察,进一步规范财政权力的运行,为完成财政工作任务起到了“助推器”和保障作用。纪检监察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财政纪检监察机构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能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加强能力培训,举办全省财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开展多方面的专题培训,提高了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深入调查研究,组织撰写了多项调研报告,省厅在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形势分析研讨会和全国政府采购改革调研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财政反腐倡廉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对财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还不够完善,预算、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还不健全,财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任务还很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仍需强化,制度执行力有待提高,一些干部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不够高;财政资金监管依然存在薄弱环节,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的任务还很艰巨;对党员干部的惩处方面失之过宽,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有待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要求认真研究改进。

二、2011年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任务

今年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中纪委和省纪委六次全会、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财政中心任务,坚持一手抓惩治违纪违法行为,一手抓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财政惩防体系,加强作风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为“十二五”时期全省财政改革与发展顺利开局提供有力保证。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对财政部门贯彻落实中央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财政要紧紧围绕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及“十二五”时期我省财政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通过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切实引导财政干部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引导财政干部以领导方式转变加快财政管理方式转变,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对财政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总结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开展监督检查以及专项治理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体制机制,健全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定期检查制度,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按照我省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落实过程中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运行机制、管理制度,促进领导方式转变和理财方式转变。积极组织开展重大财税政策和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选择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实利益及农业、社会保障、经济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财政资金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和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强力推进财政惩防体系建设,完善财政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强化财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按照“两转两提”的要求,强化作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为民理财,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到心随责走、责随职走和务实求效。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严肃整治和纠正铺张浪费、奢靡享乐之风。财政部门要带头勤俭节约,进一步压缩会议费开支,并在财政系统公务接待中倡导实行“廉政餐”。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对照《廉政准则》查找财政管理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环节,特别是要针对利益冲突严格制定应对措施,做到固本强基,铲除形成蝼蚁之穴的土壤和条件。加强以“知风险、保廉洁、促发展、惠民生”为主题的岗位廉政教育,督促广大财政干部算好突破廉政底线的政治账和经济账,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通过活生生的现实案例,做到学习有榜样、警示有对象,切实提高廉政教育效果。建立健全宣教工作制度,做到反腐倡廉教育的常态化、规范化和高效化。加强财政廉政文化建设,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为载体,重点打造财政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大力营造廉政的“大氛围”和“小气候”。继续坚持各级财政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定期讲授廉政党课制度。认真落实各级各类财政干部培训班廉政教育课必修制度。

强化财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继续推进“权力梳理、流程规范、监督定位”工作,对资金分配等财政权力和内部行政管理权力风险点进行逐项排查,对权力运行链条的每一个环节做到阳光透明和实时监控,不断完善权力制衡、互相作用、相互制约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加快建立预算、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深化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完善预算编制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准确性和精细化程度。上级财政提前告知的转移支付补助数和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列入年初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省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部门预算报省人代会审查批准后全部公开,市县财政总预算和省辖市政府组成部门的预算向社会公开,基层财政部门也要加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的公开力度,特别是要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支出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优化非税收入收缴流程。在取消执收单位设立的过渡性账户的基础上,市县非税收入直接上缴财政,并逐步推行非税收入交款电子化。深化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今年年底前所有市县、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并继续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推进公务卡改革,今年年底前覆盖到省辖市本级所有预算单位,并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大对政府采购行为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继续推进财政投资评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津贴补贴等改革。围绕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协调作用,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职能,整合财政监督、政府采购监督、投资评审监督和纪检监察等监督资源,加快建立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

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力度。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财政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有些案件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严重损害了财政部门的形象。财政部国库司国库支付中心张锐因经济问题被查处;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张美芳收受银行吸储回扣上千万元被查处;国家级贫困县江西上饶市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利用假公章,套取近亿元国家专项资金后出逃国外。我省也有类似案件,近几年全省查处了20多位县(区)委书记,几乎都涉及到了财政局长,这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党组要坚决严厉惩治财政领域的各种腐败行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严肃查办财政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贿赂、挪用侵占、失职渎职、腐化堕落案件,严肃查办政府采购、中介机构执业以及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及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中涉及财政工作人员的腐败案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财政领导干部严格实行问责制。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作用,对上级批转、领导交办、群众直接举报的信访件,要及时查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每查处一案,都要全面剖析、找出原因,及时建章立制,不断堵塞漏洞,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效。

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对基层财政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指导,深化民主评议整改工作,把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与加强重点部位和服务窗口建设相结合,继续开展争创政风行风先进单位和群众满意的基层财政所活动。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全省各级派驻机构要强化对财政政务公开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省注协、省评协行业自律和社会诚信建设。继续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

(三)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推动“两项法规”落实工作。督促全省财政部门领导干部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主动按要求如实报告。各级财政纪检监察机构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措施,同时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对财政部门及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成员的监督,研究制定加强财政领导干部“三重一大”决策监督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建立健全各级财政领导班子党性定期分析、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认真落实好廉政监督员和特约监察员制度。加快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进度,2011年底前,从省厅到基层财政所都要完成信息化网络建设,加强全省应用支撑平台的应用,规范财政管理,强化资金监控。

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和监督机制,建立违规用人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对干部考试录用、考核、提拔的全过程监督,认真落实干部交流制度。防止违规提拔干部和干部带病上岗的情况发生,坚决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礼金。严格要求全省财政部门在传统节日不跑上、不送礼。厅机关要组织廉政监督员对违反规定前来送礼的车辆牌照予以登记,进行通报批评,并报省廉洁自律办,抄送各地纪委。严禁财政部门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认真治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清理财政工作人员在企业兼职行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清理规范兼职取酬行为。凡是在职干部一律不得在企业兼职,已兼职的要尽快辞去所有职务,其间的全部薪酬所得必须退还。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四)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深化专项治理工作

加强“小金库”专项治理。巩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成果,加强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对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金融)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有效促进综合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

推进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对已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对一些影响极坏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研究规范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措施。

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专项治理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监督检查的后续工作统一纳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任务,抓好排查整改工作。

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的专项治理。严把预算审批关,严肃查处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举办各种庆典、研讨会和论坛活动的行为,坚决纠正以开展活动为由滥发钱物的现象,建立健全相应规章制度。

推进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认真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豪华装饰车等问题。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改革。省厅机关要重点落实车辆管理规定,继续清理整治违规借用下级财政部门、服务对象单位车辆问题,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履行管理职责,把好关口,深入推进公务卡制度,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三项经费支出预算原则上实行零增长;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

推进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问题的整改工作。加强对前期检查发现问题资金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建立完善财政监督信息披露和公告制度,将监督结果与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挂钩,促进建立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运行、高效使用的长效机制。

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监管。建立统一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按照统一规范、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原则,将所有非税收入纳入统一的收缴管理体系,对银行账户、票据使用,单位执收等各方面实施全方位监管,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

强化财政国库资金监督管理。进一步理顺国库机构职能,严格财政专户和国库之间的资金调度管理,禁止违规将库款转移出国库周转使用。加强财政部门对外借款管理,建立审批制度,明确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建立借款回收保证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国库资金安全。

开展对各级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今年将全面清理检查各级财政专户,对财政专户设置和管理中存在不符合规定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建立健全财政专户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全省财政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这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消除财政专户管理中的自由裁量权。

(五)加强对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和检查,切实消除财政自身管理中的腐败隐患

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的热点问题研究和实践经验总结,同时注重调研与检查相结合,进一步提升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水平。

开展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调研检查。针对社会反映的政府采购方面的问题和情况,要加强调查,认真研究改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以“政府采购经济效益年”活动为载体,开展政府采购服务定点单位专项检查和县级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通过调研和检查,不断完善各项政府采购制度,促进政府采购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财政资金在商业银行存储情况的调研检查。全省财政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可采取调查研究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财政资金在商业银行的开户、存储及收益情况,认真研究问题,及时堵塞漏洞,推动财政专户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推进财政部门所办经济实体管理运营情况的调研。对财政部门所办经济实体的管理运营情况进行调研摸底,对管理不善、违规经营的,要及时坚决撤销;对按政策实行转企改制的,要督促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实行企务公开,防止出现利用财政职权从事营利活动和企业与机关相互输送利益等违法违规问题。

三、狠抓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2011年,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全省财政部门和财政纪检监察机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将财政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推进,确保各项任务顺利落实。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财政部门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各项部署和要求。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重视和支持财政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查办案件、开展工作。“一把手”不仅要身体力行、廉洁自律,更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好班子和队伍,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全面实行“一岗双责”。财政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协助党组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当好参谋助手,健全责任机制,以分解任务为重点不断强化组织协调,形成机关各部门的整体合力;加强督查督办,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情形,要通过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紧紧围绕中心和大局,努力提高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全省各级财政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到“四个坚持”,处理好“四个关系”。在指导思想上,坚持自觉接受党组的领导,正确处理财政中心工作与反腐倡廉建设的关系,围绕中心,站位全局,把反腐倡廉建设摆放到促进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全局中来谋划,找准反腐倡廉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用领导方式转变加快纪检监察工作方式的转变,用反腐倡廉建设成效促进财政改革与发展。在工作部署上,坚持惩防并举,正确处理好坚决惩治腐败与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惩治。纪检监察机构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对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核查、及时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要自己不查等待上级部门来查,不要等小问题发展成为大问题。在推进措施上,坚持与时俱进,正确处理继承和创新的关系,认真总结近年来财政惩防体系建设经验,大力推广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并在认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及时上升为制度。在工作方法上,坚持“三具两基一抓手”,正确处理整体推进和突出重点的关系,紧紧抓住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会计集中核算转轨、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和财政资金管理等重点工作,弄清情况,找准原因,健全机制,努力取得突破,推动工作落实。

(三)强化纪检监察职责履行和制度落实,积极推进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取得实效

全省各级财政纪检监察机构要全面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注重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为财政改革与发展保驾护航。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强化财政法规和政府的决定、命令的贯彻执行,处理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保证政令畅通、依法理财;加强和改进廉政监察,强化对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转移支付、重大专项资金分配和办理重要事项的监督,坚决查处以权谋私、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加强和改进效能监察深入推进“两转两提”,认真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AB角顶岗制和限时办结制,督促财政业务部门切实落实职责,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解决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等问题,并认真推进“金财工程”财政纪检监察子系统建设和应用,发挥信息技术在财政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各项规定,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四)加强财政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为完成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省纪委尹晋华书记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电视电话动员会议上强调,当一个部门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的时候,也就是这支队伍最容易出问题的时候。纪检监察部门同样具有这个规律性,也就是说纪检监察部门权威性增强的时候,纪检监察干部犯错误的概率也就更大了,出问题的风险也就更大了。全省各级财政纪检监察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扎实实解决当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财政纪检监察机构战斗力。认真解决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做完成财政目标任务的“助推器”。要紧紧围绕中心,贴近财政重点工作、关键领域和敏感环节,主动融入财政大集体,找准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切入点,把握好融入和监督的关系,合理配置工作资源,有效监督,用实际行动为财政改革和各项目标的完成提供保障。认真解决定位不准确的问题,做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的主力军。要始终站在财政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积极配合党组做好财政部门反腐倡廉建设,对于腐败现象和违法违纪问题,要敢于坚持原则,要敢于碰硬,该纠正的纠正,该处理的处理,做到不枉不纵。认真解决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的问题,做财政业务和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强化政治素质,做到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始终保持道德品行上的纯洁性;要着力提高综合业务素质,深入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和财政业务知识,着力提升财政纪检监察队伍的服务大局能力、查办案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认真解决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的问题,做廉洁自律、严格管理的表率。打铁还须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纪者、监督者,必须用严格的自律意识来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约束自己的言行,要求一般党员干部和普通群众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自己必须先做到,要求一般党员干部和普通群众不做的,纪检监察干部自己必须先不做,以实际行动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全省反腐倡廉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开拓进取,狠抓落实,不断取得财政反腐倡廉工作新成效,为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