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做好农家书屋工程资金结算工作
截止目前,我省2008—2010年农家书屋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根据财政部、新闻出版总署《农家书屋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176号)和新闻出版总署《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新出发〔2008〕865号)有关规定,为顺利完成2010年农家书屋结算工作,要求县(市)区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抓紧对本辖区农家书屋工程资金落实情况进一步核查,确保农家书屋工程配套资金足额落实到位。
2、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办理资金结算,不得因资金结算影响工程建设进度。
3、及时向上级汇报2010年度农家书屋资金结算情况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