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的精神,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示范县(含县级市和享受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区)创建活动。创建活动指定了严格的标准条件:(一)基本制度健全; (二) 预算管理规范;(三)财务管理严格;(四)信息反馈及时;(五)管理成效突出。
通过开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示范县建设活动,旨在全面检查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督促各地全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基础管理和基层建设,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搭建互相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典型引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提升财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