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焦作市财政局网站!

焦作市财政局关于对2010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

焦财采购〔2010〕14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

2010年,我市政府采购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要求,以“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操作执行”为重点,积极开展“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年”活动,在推动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方面,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总结经验,做好明年工作,经研究,拟对各县(市)区2010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2010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内容为本年度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具体包括政府采购规模、监督管理、绩效评价、信息统计、宣传培训调研和其他专项工作完成情况等6大项共19小项。具体内容详见《焦作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表》。

二、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办法,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考评:一是自评和复核。自评由各县(市)区根据《焦作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表》进行自评并向市财政局提交考评资料;复核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在自评基础上,根据2010年市局安排工作完成情况及各县(市)区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对自评结果进行复核;二是各县(市)区相互评议。相互评议由各县(市)政府采购部门按规定名额推荐优秀单位。

考核实行百分制,自评和复核评议占80%,各地相互评议占20%,考核结果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三、几点要求

(一)各县(市)区根据考评内容,实事求是地进行自评,自评得分要有依据。

(二)各县(市)区按照考核表中所列考核内容的先后顺序,将有关考核材料整理成册,以便复核评价查询。

(三)各县(市)区请于2011年元月15日前,将考核材料和考核表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考核表同时报电子版。

联系电话:3121258

电子邮箱:jzscgb@163.com

附件:焦作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表

                   

 年十二月二十七

主题词:政府采购 考核 通知

抄送: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焦作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0年12月27日印发

 

附件:
焦作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表
填报单位:
序号 项 目 计  算  说  明 自评情况及得分 复核得分
  一、政府采购规模(12分)    
1 政府采购规模占同期财政一般预算规模支出比例                  ( 12分) 以10%为基准,达到10%的得6分,其后每增减2%分别增减1分,最多增减6分。    
  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39分)    
2 政府采购制度建设                                 (10分) 监管部门在内部管理规范,对当事人监管措施到位、操作执行环节监督制度健全得6分,当年制度建设有创新的每项加2分,最多加4分(转发上级文件不作为评比内容)。    
3 政府采购预算与执行                                     (4分) 年初编制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的得2分,编制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包括追加)执行金额占当地采购规模50%以上的得2分,其后每减10%分别减1分,最多减2分(以年初部门预算项目编制表为准)。     
4 政府采购方式管理(3分) 依法确定采购方式得2分;方式变更程序合法、严谨、科学得1分。    
5 政府采购信息管理(6分) 政府采购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得4分,平均数位居前6位的市各加2分,7至11名的各加1分。    
6 评审专家管理(6分) 建立专家库得2分,实现随机抽取的得2分,对专家考核、培训得2分。    
7 投诉处理(5分) 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有专人负责、及时依法处理。因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本项不得分。    
8 监督检查(3分) 按照市《关于印发2010年焦作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实施监督检查三项以上的得3分。    
9 集中采购机构考核        (2分) 定期、定项考核得2分;考核结果在指定媒体公布得1分。没设置集中采购机构的不扣分。    
  三、政府采购绩效评价(14分)    
10 公开招标采购率(4分) 公开招标比率以60%为基准,达到者4分,每低于5%减1分,最多减2分。    
11 工程政府采购(4分) 工程政府采购占政府采购规模的比例以40%为基准,达到者2分,其后每增10%加1分,最多加2分。    
12 政策功能(6分) 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积极落实进口产品审核制度、自主创新产品、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者,每项得2分(以书面材料为依据)。    
  四、政府采购信息统计(13分)    
13 报表质量(7分) 以合同录入方式生成统计报表3分;报表数字真实准确完整及分析说明全面4分;报表存在差错以及分析说明不全面者,每次(项)扣1分。    
14 报送时间(6分) 季报年报按时上报6分,每逾期一次扣1分(未报送视同不及时)。    
  五、宣传、培训和调查研究(14分)    
15 宣传报道(5分) 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宣传活动得2分,积极协商媒体发表政府采购宣传报道,省级以上媒体每篇2分,市级媒体1分(单篇文章500字以上)    
16 培训(4分) 对政府采购相关人开展培训工作,每次2分,最多4分    
17 专题调查研究                             (5分) 组织开展专题调查研究的得3分,被采纳或受到有关部门单位肯定的加2分.    
  六、专项工作及其它(8分)    
18 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3分) 认真及时落实市级安排的专项工作、按时报送有关材料的得3分,没有完成的,每项扣1分    
19 争先创优(5分) 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主要工作3分,得到相关部门单位的肯定表扬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