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财采购[2011]2号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和监督机制建设,提高我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市采购办制订了《2011年焦作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妥善部署,认真落实。
附件:2011年焦作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
2011年焦作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2011年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按照财政“十二五”规划要求,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和监督机制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服务方式,紧紧围绕省市工作重点,开展“政府采购效益年”活动,提高我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力和执行力。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按照《预算法》及相关制度政策要求,科学编制焦作市政府采购预算,加强政府融资资金、年中调整预算资金纳入政府采购的管理,着力研究解决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的不协调,完善采购预算管理制度,增强预算执行力和约束力。
二、严格落实五项措施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即将出台的实施条例和我省制定的规章制度,结合我市实际,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经办人制度、代理机构日常考核动态管理制度、评审专家评议制度、采购人现场观摩制度、周理论研讨制度等五项措施制度,着力规范采购人采购行为、代理机构执行行为、采购管理人员准则行为,使我市政府采购逐步形成“规范化制度,标准化管理”的采购模式。
三、加快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进程,推动我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学化。根据省厅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总体部署,按照《焦作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广实施方案》(焦财采购【2010】15号)相关要求,继续推进电子化进程,在全面推开市本级计划申报和合同备案模块的基础上,探索协议供货模块的运行,并指导县(市)区逐步跟进,实现政府采购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以先进的电子化管理手段,提高我市政府采购监管水平。
四、加大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检查,建立依法采购的长效机制。按照有关制度办法和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细化考核办法,合理设置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增强实际操作性,完善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办法,加强对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履约行为的监管。实现以考核促规范,以监管提水平,堵塞漏洞,提高效率,确保依法采购,公正廉洁,促进政府采购的规范发展。并以监督检查为平台,按照省厅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好“政府采购效益年”活动,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水平,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提高政府采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加强政府采购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执业水平。加强对采购人、评审专家、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采购自觉性,规范评审程序和执行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执行力。同时,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六、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我市经济的发展。按照焦作市委市政府“十个百分百”工作要求,继续服务好市委市政府全年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的配套采购工作。同时,进一步落实好自主创新产品首购、订购,节能减排等政府采购政策,扶持本地自主创新企业发展,提高绿色采购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