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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第一批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工作

我省启动第一批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工作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推进高层次会计人才建设工作,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财会【20101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会计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豫财会【201039号)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了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我省领军人才借鉴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成功的培养模式,采用单位推荐与考试选拔相结合、脱产培训与在职跟踪相结合、理论积淀与能力拓展相结合、案例教学与交流碰撞相结合、分类培训与联合培训相结合、学员使用与考核淘汰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创新会计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倾力实现会计人才战略与河南人才发展战略的无缝对接。

会计领军人才主要从全省在职的高层次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高校教师、科研工作者中挑选诚实守信、年富力强、潜力较大的人员进行培养,每年选拔一次。第一期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11315开始,514笔试考试。计划培养学员35人,其中企业类20人,行政事业类10人,学术类5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后,参加测试选拔。笔试结束后,对于通过笔试考试的考生,省财政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其进行面试。最终,根据选拔考试的结果,确定培训人选。

我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的培训工作将委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授课,培训周期为3年,分为三个培养阶段,采用集中培训、自主学习、讨论、实践等多种培训方式,省财政厅和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对学员的在职学习、时间、研究等情况实行跟踪管理和考核评价。

通过我省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将有助于缓解财政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高端会计人才供需矛盾,带动和引导各级重点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资金、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会计服务质量和会计管理水平,促进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为推动经济社会和会计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和强大的智力支持。 

参加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的考试选拔是会计人员素质提升和个人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希望我市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积极踊跃参加应考。

附:河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考试选拔条件

一、选拔基本条件

1.企业类报名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在大中型企业或上市公司中担任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分管财务的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主要领导及其业务骨干,并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3)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报考当年当月),条件优秀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

5)除个人自愿申请外,需所在企业同意推荐参加测试选拔。

2.行政事业类报名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在厅局、各市级人民政府及其所辖直属行政事业单位担任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其业务骨干,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驾驭政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3)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报考当年当月),条件优秀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

5)除个人自愿申请外,需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参加测试选拔。

3.学术类报名要求

1)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热爱会计科研、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在河南省内大专院校或科研单位从事会计科研、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创新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

3)有5年以上的科研、教学工作经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拥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博士学位。

4)在国家一级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论文或出版一本以上专著。

5)具备熟练运用外语进行听说读写方面交流的能力,或具有一年或一年以上国外学习、科研、教学或工作经历。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7)除个人自愿申请外,需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参加测试选拔。

二、选拔程序

  各单位根据规定的选拔对象、选拔条件及选拔程序,认真组织考生报名、材料审查和选拔考试。有关要求如下:

1.正式申报。申请者按要求填写《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有关内容,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所在地市财政部门,各地市统一汇总后送报省财政厅;省直单位及企业直接送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对申请者的申报条件进行复核,并提出审查意见。正式申报时间从2011314430

2.选拔笔试。省财政厅组织对申请者进行集中选拔笔试。选拔笔试由财政厅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范围为会计、内部控制、管理综合知识和英语。试题类型以案例形式、情景设置形式为主,重点测试学员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英语部分对企业类和行政事业类考生只作为测试科目,不纳入总体选拔成绩;对学术类考生作为考试项目,考试成绩计入选拔总成绩。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514。选拔笔试地点由省财政厅确定并提前通知申请者。

  3.选拔面试。笔试结束后,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确定参加选拔面试的申请者名单(如果笔试人数规模不大,可以采取笔试、面试同一天进行的方式,不需要笔试筛选环节)。面试名单将在省财政厅网站上公布,并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选拔面试由财政厅统一组织命题,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分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能力、策划和决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及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气质风度、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20分钟。选拔面试定在6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确定培训对象。财政厅根据选拔考试的结果,确定培训人选。其中,对于企业类和行政事业类考生,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50%;对于学术类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三、命题范围

省财政厅负责组织国内知名学者和实务界专业人士组成命题小组,命题小组分类(企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类、学术类)组建。笔试命题方向主要为专业内容,包括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内部控制、企业管理综合知识(企业类)、公共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类)、学术前沿(学术类)、英语(主要考察阅读能力)。面试命题方向主要为学员经历介绍、社会经济问题分析、企业管理方案设计(企业类)、突发性管理难题处理(行政事业类)、研究方法设计(学术类)。

四、培训安排

2011年河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班将于8月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开班,培训周期为3年,分为三个培养阶段(即知识拓展阶段;能力提升阶段;使用提高阶段)。不同阶段设置不同培养目标,侧重使用不同的培养方式。培养方式分为集中培训、远程学习、自我学习、考察交流、高层论坛、课题研究、推荐使用等。每年集中培训2次,每次10--15天。培训课程综合采取老师讲授、实战演练、案例分析、学员讨论、情景模拟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每次集中培训开始前后,学员要按要求完成指定课程的自学任务,阅读完指定图书。除了集中培训学习外,学员可以充分利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的网络远程教育平台,补充自身知识体系的缺陷。省财政厅和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对学员的在职学习、实践、研究等情况实行跟踪管理和考核评价。

五、使用安排

省财政厅对培养出的我省会计领军人才在抓好管理,建立档案、加强联系的基础上,搞好跟踪服务,实行定期评价和定期考核。根据个人表现情况、基本素质、适应能力及单位意见适时推荐领军人才参与各种社会事务工作,承担更重要的工作任务:根据学员的基本情况,积极推荐到财政部,成为企业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内部控制委员会专家或会计信息化专家;担任有关会计课题评审专家、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或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专家;参与全省初、中、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及其他专业培训的授课任务;参与各类会计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担任专家参加财会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参加全省会计工作会议、各种培训活动和学术论坛等;参加总会计师协会、会计学会学术活动,代表河南参加全国及国际会计学术方面的会议等活动;向组织人事部门推荐纳入河南省高端人才库,推荐为特殊津贴专家;向有关部门推荐担任公共项目财务顾问等。

六、培训费用

学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自理,可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补贴。培训期间发生的其他培训费用由省财政厅专项经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