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政府公物仓简介
为科学和合理有效利用政府公共资产,改革和创新资产管理模式,2008年8月,焦作市建立了“政府公物仓资产管理制度”,由财政部门代替政府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交旧换新”资产、大型活动(会议)新购资产以及单位闲置资产等六大类公共资产的收缴、使用、处置以及调剂等具体组织工作。并建立了800㎡的室内、室外仓库,用于专门存储和保管各类公共物资。2010年3月30日,焦作市人民政府又出台了《焦作市市级政府公物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了公物仓资产管理的范围、工作职责、工作程序等,更加规范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和处置行为。
经过一年多的运行,我市政府公物仓共归集各类物资达450余件,价值1000多万元,处置公物仓资产90余件,处置变现收入近400万元;单位周转借用资产达数次,节约财政资金近200万元;为大型活动(会议)配置资产100余件;无偿调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30余件。通过公物仓这个平台的建立,不仅搭建起了财政部门与行政事业单位配置、使用、处置国有资产 “沟通” 的桥梁,而且对进一步健全财政职能、深化财政改革以及建立节约型社会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2010年3月,为了向行政事业单位提供高效便利、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在市财政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又专门建立了“政府公物仓服务大厅”,涉及公物仓所有业务进驻大厅,设立了“咨询受理、审核审批、出入库手续、监督检查等业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并通过电子屏幕和公告栏,向广大行政事业单位及时提供公物仓资产供求相关信息。服务大厅的建立,进一步拉近了公物仓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距离,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快了公物仓物资的循环周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