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近日,市政府出台了《焦作市财税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这是全市财政经济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依法实施财税监督,堵塞收支漏洞,规范财经秩序,促进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长期以来,截留挪用财政收支、私设“小金库”、利用财政资金违法违纪的问题屡有出现,这虽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与忽视财政监督工作不无关系。为维护财经秩序,确保改革开放顺利进行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现就贯彻实施《焦作市财税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作出如下通知:
一、统一思想认识.确保政令畅通
财税监督不仅是市政府财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到财税监督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促进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财政及财税监督与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重要关系,把思想统一到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上来,统一到正在开展的“三讲”教育上来,增强贯彻执行政府令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确保市政府的决定在本部门、本单位的认真落实。
二、增强法制观念,自觉接受监督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财政监督作为经济执法体系的重要一环,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不难设想,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财政经济活动如果没有组织比较严密、管理方式比较科学并且有相当权威的财税监督机制和办法,其自发盲目作用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混乱现象就难以控制,就会给地方社会经济乃至整个国家政权的运行、社会和公众的财产和生活造成损害。因此,凡是有经济活动的地方,都应该树立法制观念,主动接受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财税监督检查;凡是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都有责任、有义务抓好自身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要增强财经法规意识,依法理财、照章纳税、按规用款,并自觉接受监督,决不允许出现游离于财税监督之外的财政财务行为。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并将处理事和处理人结合起来,促进各方面增强执行财经纪律的法制意识。
三、认真宣传学习,确保贯彻实施
《焦作市财税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市依法治财、依法治税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财务会计人员认真学习《焦体市财税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以确保“办法”在本地区、本部门的贯彻实施。在学习中,要与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廉政建设的规定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会计法》、《预算法》、《税收征管法》等财税法规结合起来,与《企业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结合起来,以促进依法理财、依法治财,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适应财税监督方式的转变.虚心接受有关部门的帮助指导
《焦作市财税监督检查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以后,财税监督将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对管理方式予以重大改变和改革,即由过去的事后监督管理为主,向事前审核、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稽核的有机结合转变;从过去集中式、突击性的检查向专项性、经常化的监督转变;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工作程序,维护政府机关的形象;将从单纯的检查罚款向重点帮助单位建立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务税收行为、提高理财水平转变。各级各部门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虚心接受其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认真予以整改,以杜绝和减少违纪问题的再次发生,使本地区、本部门的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进而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